作者:王崗 添加時間:2017-12-13 20:45:23 瀏覽:
第四章電梯維護保養與應急救援
第三十三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電梯生產單位或者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并簽訂委托合同。
第三十四條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電梯維護保養技術規范,保證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電梯轎廂顯著位置標明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電話號碼和最近一次維護保養人員姓名、時間、內容等信息;
(二)建立電梯維護保養檔案;
(三)現場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四)制定維護保養方案、應急救援預案,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予以排除;
(五)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電梯發生故障的應當詳細記錄;按照委托事項對電梯進行自行檢查,并向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出具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
(六)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暫停使用電梯;發現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同時向所在地區(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接到電梯困人或者影響安全運行報告后,應當派人及時抵達處置;在城市建成區的,抵達時間不超過30分鐘,其他區域不超過1小時。
第三十五條 駐外地的單位在本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應當在本市設置固定的辦公場所、配備相應的作業人員,將單位資質范圍、辦公地址、作業人員和有關維護保養、應急救援等信息書面告知區(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 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電梯安全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制定以人員救助為主要內容的救援預案,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救援演練。救援預案和演練情況,應當報區(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對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評估。評估認定可以繼續使用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根據電梯的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頻次和維護保養項目。
第三十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電梯,應當報廢:
(一)住宅電梯使用年限超過15年,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修理價值的;
(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修理價值的;
(三)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
第三十九條 住宅電梯需要更新、改造、修理的,更新、改造、修理方案應當經符合規定人數的業主同意。更新、改造、修理費用應當使用結余的電梯運行費和利用電梯發布商業廣告的收入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共同承擔。
更新、改造、修理住宅電梯需要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電梯所有權人或者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技術評估,資金使用程序按照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住宅電梯需要更新、改造、修理,而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就更新、改造、修理費用分攤達不成一致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電梯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 發生電梯安全事故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規定向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部門報告。
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電梯安全事故報告,應當核實情況,按照規定向上級報告。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從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安排電梯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住宅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等工作。
電梯安全應急和監控機構負責對電梯生產、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等單位開展電梯安全運行監控、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
吉林省中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限公司,Inc.All rights reserved. 吉ICP備15001189 Powered by CmsEasy